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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方案-移民搬迁规划(2023/更新)

关于移民搬迁外流户,政府有什么解决方案?

移民安置,政府与移民之间形成行政合同关系;在行政合同关系中,既有政府的行政行为,也有政府的民事行为,行政主体违约的,应当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合同违约而言,行政主体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移民安置,政府与移民之间形成行政合同关系

行政合同,从本质上讲,与调整民事财产合同具有共同的属性,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行政主体以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它是行政权力关系和契约关系的结合,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行政管理方法。

二、(民事)行政主体(政府)违约,应当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行政)行政相对人(老百姓)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本案是一起行政合同纠纷。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之中,行政主体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甘肃省兰州新区搬迁政策

兰州新区房屋拆迁补偿

(一)、土地征收补偿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1、集体水浇地征收补偿。根据省政府区片价和新区规划范围内各乡镇地上附着物近年来补偿情况,永登县中川、秦川等镇:土地区片价2730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51118元/亩一次性补偿;皋兰西岔等镇:土地区片价32226元/亩,地上附着物平均价23812元/亩,两者相加统一按综合补偿价56038元/亩一次性补偿。

2、集体旱砂地征收补偿。结合新区原有标准和附着物补偿情况,两者相加各镇统一按照每亩19200元综合补偿价一次性补偿。

3、集体旱土地征收补偿。结合新区原有标准和附着物补偿情况,两者相加各镇统一按照每亩13000元综合补偿价一次性补偿。

4、集体公用地、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按照相邻地类区片价补偿。

5、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用地的补偿,土地按综合补偿价补偿,地上构筑物按新区标准补偿。

6、镇、村、社要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按规定分配发放,并在征地补偿费中预留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承担费用。

(2)国有土地收回补偿

1、国有出让土地,按照《兰州新区片区地价》评估补偿。

2、国有划拨土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国有划拨用于发展生态、林业的荒山荒坡地,经新区农林部门确认,开发使用并发挥效益的,按生态、林业方面规定评估补偿,否则不予补偿,无偿收回。

扩展资料: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宅基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为优化房屋拆迁新秩序,规范房屋征收补偿,杜绝因新区征地拆迁群众无序、违法建房造成资源浪费,达到少盖不少得,多盖不多得的目的,根据近年新区安置补偿情况和农村正常宅院房屋建筑面积,综合农户奖励、过渡费等各方面因素,征收农户宅基地上房屋统一按农户人口每人310000元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鳏寡孤独一人户按330000元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农户房屋及附着物和其他院落房屋及附着物一律不再补偿。

(1)、货币安置对象:以2010年8月15日为时间节点进行统计,有承包地、有宅房、有农业户口的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确定为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对象。

(2)、农户数量核定依据和时间:核定农户以社为单位,以2010年8月15日公安部门及各乡镇派出所农户户籍为依据核定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农户数量。

(3)、农户人口数量确定:依据核定的农户户籍信息中的人口基数,结合近几年新生、因亡、因婚、因学、服现役等正常人口增减情况,核定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现有农户农业户籍人口数量。

(4)、安置补偿费管理:农户货币安置补偿费由镇、村、社管理,农户合理使用,农户货币安置补偿费必须按照每人30㎡—35㎡(鳏寡孤独50㎡—60㎡)的标准购买新区范围内规划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或具有合法手续的商品房,由土地征收管理中心监管,镇、村、社负责通过一定程序足额交清购房款及相关费用,不足部分自行承担,剩余部分一次性发放农户。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户户口补偿:按照新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对于农户中已经确认为超生的人口,不论超生几人,缴清社会抚养费后,一律视为一人按货币补偿安置费31万元的50%予以一次性补偿;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超生的一律不予货币补偿安置。

(6)、安置楼房选择:本着集中管理,方便议事,沿袭历史的原则,新区城建局和相关部门对新区范围内可提供货币化补偿安置农户房源的房地产企业,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进行房源筛选,房地产企业提供可团购的房源,征管中心和各镇按团购房源信息,指导村支部、村委会、社集体民主决策,以村或社为单位,相对集中的合理回购新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商品房。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关于兰州新区移民搬迁政策

生态移民搬迁补偿标准

题主您好,以下是关于生态移民的搬迁补偿的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一)生态搬迁就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环境而搬迁。

(二)生态移民各地补助因地区不同差异较大。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补助标准为人均12000元。

(三)生态搬迁和易地扶贫:生态搬迁就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环境而搬迁。扶贫搬迁是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消除贫困,提高生产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解决温饱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

(四)生态搬迁的意义:生态移民是指为了保护某个地区特殊的生态或让某个地区的生态得到修复而进行的移民。也指因自然环境恶劣,不具备就地扶贫的条件而将当地人民整体迁出的移民。在三峡工程库区5000多公里的库周带由于库区贫困区县较多,部分农村贫困人口生活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地方。人多地少、资源贫瘠、经济落后、水土流失严重是偏远山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重要原因。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是怎样的

土地补偿按国家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

“项目法人应当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支付给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

“农村移民在本县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者调剂土地集中安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直接全额兑付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土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费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应划拨给集体,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属于其所有人所有,应给与其所有人。补偿费为现金,不是实物。

希望对您有帮助。

求问移民安置规划分哪几个阶段?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要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一是移民实物调查阶段。移民实物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合理确定征地移民调查范围,收集工程建设征(占)地区域的社会经济资料,调查各项实物数量和质量,并对调查成果进行分析。

二是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阶段。实物调查完成后,设计单位开始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简称“规划大纲”)。实物调查是编制规划大纲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划大纲主要制定了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处理的方案和原则,编制完成后,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的规划大纲作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的依据。规划大纲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环境容量调查;

(2)确定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和标准;

(3)确定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

(4)确定移民安置总体方案;

(5)确定专业项目处理方案;

(6)分析预测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水平;

(7)确定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

三是移民安置规划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简称“规划报告”)是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对移民安置工作作出的更细致的规划和设计,是移民安置的详细设计,是移民搬迁和实施补偿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

(1)移民生产安置方案设计;

(2)移民搬迁安置(居民安置点)设计;

(3)临时用地恢复设计;

(4)库底清理设计;

(5)补偿标准测算;

(6)实施进度计划设计;

(7)移民补偿投资概算。

四是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生态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生态移民搬迁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书记县长挂帅,解决部门合作发力问题

为做好全县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田阳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指挥部,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总指挥长,县政协主席担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县城建组及相关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高规格配置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搬迁户核准工作组、征地拆迁规划建设工作组等五个专门工作组,明确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负总责,负责抓好全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

落实田阳县恒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田州镇老乡家园”项目业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工作格局,合力破解项目推进中问题节点:

部门合力编制项目规划、方案。

依照上级要求,我县较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2023 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2023—2023 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体规划,并由县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扶贫生态移民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城移办)牵头组织发改、住建、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配合规划编制单位完成材料收集、修编、审核等工作,确保项目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规划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部门合力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补偿问题。

“老乡家园”项目启动以来,各部门各司其职,合力解决项目选址、征地问题,其中国土局具体负责项目用地报批、修规工作;住建局具体负责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财政局具体负责落实征地补偿款;田州镇政府及拆迁办具体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项目经三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项目选址、征地补偿工作,于2023 年12月31日顺利开工建设。

部门合力整合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除建设安置住宅楼外,我县通过整合交通、国土、住建、教体、人社、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卫生、文广、电力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和各项扶贫资金,依照现代化小区模式同步推进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合力简化群众报名程序。

为方便群众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进行项目报名,在城移办牵头下,县扶贫办、县房管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多次讨论协商、制定,出台了符合项目特点的购房管理办法,明确凡是符合搬迁条件的农户只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报名登记处填写并提交住房申购户审批表、购房流程表等相关材料,部门审批等相关手续将由县城移办统一处理,审批通过的搬迁户将统一发放《田阳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老乡家园项目)住房购房资格通知书》确定其购房资格,以最便捷的手续为移民群众提供方便。

部门合力核准搬迁对象。

为防止“搬富不搬穷”的现象发生, 2023 年“老乡家园”项目优先搬迁对象为我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村(屯)搬迁的农村人口,以确保此部分群众搬迁问题得以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截至2023 年2月13日,全县已有3054户共计1275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09户5326人)报名入园。

二、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紧密结合,解决土地合理规划问题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按照城镇化、工业化的要求予以统筹推进,实现“城”、“村”共融、城乡一体。

项目用地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先用后报”政策,为使项目土地规划更具前瞻性与科学性,指挥部多次召集国土、住建、发改、财政、田州镇政府等部门集中讨论项目选址、面积、土地调规等问题,落实土地规划问题,为项目推进打好前期基础。

在项目推进中,国土部门同时完善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降低群众购房成本,将利益切实惠及搬迁户。

三、整合部门资金,解决搬迁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县指挥部明确要求积极整合发改、财政、扶贫、住建、民族、水利、交通、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林业、国土、人社等相关单位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财政专项扶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能力建设及以工代赈、工程移民、库区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环境整治、土地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小流域治理、城镇防洪、通村道路、财政“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地质灾害搬迁、石漠化治理、生态治理等国家补助、地方政府配套等项目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投入到扶贫生态移民工作中去,切实破解项目资金短缺难题,加快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

目前已落实资金10549.18万元。

其中中央易地搬迁资金扶贫办扶贫发展资金4703.4万元;扶贫办扶贫发展资金4208.58万元(其中那满新立村广州对口帮扶资金500万元,扶贫发展资金3708.58);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9.2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468万元;其他部门资金将结合本系统2023 年项目申报工作推进、落实。

以此同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解决生态移民融资难问题。

自项目启动以来,我县根据(桂政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与田阳县农村商业银行沟通、协商,争取金融部门对搬迁户住房贷款手续予以方便,利率予以优惠。

出台了《广西田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老乡家园”项目信贷产品服务方案》,明确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年内为(含1年)为5.6%,1-5年(含5年)为6%,5年以上6.15%〕,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采取次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方式。

还款方式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采取按月(或季)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本金,提前还款额以万元为单位,限一年一次,田阳农商行不收取违约金、补偿金。

结合国家扶农富农政策,惠及广大搬迁户。

四、依托城镇化发展,解决移民生存发展问题

为了充分开发“田州镇老乡家园”项目,我县除了建设约300亩的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外,还将以安置区为辐射点,利用扶贫生态土地政策,落实安置区周边约1000亩的土地作为产业发展用地,并引导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进驻产业园区。

以此同时依托毗邻城东农民工创业园区、古鼎香物流中心、城东农贸批发市场、壮城、田州古城和筹划建设的义乌商贸城等每年可安排3万个劳力型工作岗位的用工平台的区位优势,为生态移民提供大量的用工岗位。

并整合人社、扶贫和发改等部门培训资金,加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针对全县企业用工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培训,使搬迁户群众从 “零工”个体向相对专业的服务团队转变,确保搬迁群众能更好适从用工企业的需要。

切实解决搬迁户搬迁后就业问题和生产生活问题。

五、综合规划建设,解决安置点公共服务问题

“老乡家园”项目除建设安置住宅楼外,将依照现代化小区模式对安置点进行综合建设,配套建设教育、卫生医疗、幼儿园、文体娱乐场所、小型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生产生活问题。

全县计划投资2.6亿元,推进教育“五扩四建两迁一增”工程(即2013年-2023 年扩建5所中小学,新建4所学校,搬迁2所学校,增建一所初中),破解县城区学校教育发展瓶颈问题。

加快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投入2200万元完善县、乡医疗机构,引进广西中医药大学投资4.5亿元建设田阳瑞康医院,完善项目片区通讯、供水、供电等设施,促进生态移民与城市扩容提质有机结合。

对选择落户城镇的扶贫生态移民,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3〕25号)的规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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