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电站水淹土地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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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补偿费、居民的安置补偿费、地面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这四种进行补偿的。
一、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武宣库区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
1.移民个人补偿补助费。单笔(以乡镇为单位)支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由分管项目的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审核、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审批;单笔支出10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审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审批;单笔支出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初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单笔支出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初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批;支出1000万元以上,由大藤峡指挥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县长审批。
2.集体土地补偿费(生产开发资金)。单笔支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核、县移民局局长审批;单笔支出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审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审批;单笔支出2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初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单笔支出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初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批;单笔支出100万元以上,由大藤峡指挥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县长审批。
3.移民安置工程项目资金。单笔支出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审核、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审批;单笔支出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审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审批;单笔支出100万以上-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初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单笔支出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由县大藤峡指挥部办公室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县水库移民局局长初核,县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审批;单笔支出500万元以上,由大藤峡指挥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县长审批。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多少人
根据《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规划报告》大藤峡移民,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搬迁移民14599人大藤峡移民,共淹没耕地5.9万亩。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大藤峡移民,也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西江亿吨黄金水道”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两广合作、桂澳合作的重大工程。工程坝址位于珠江流域黔江河段大藤峡峡谷出口(即广西桂平市南木镇弩滩村),距离桂平黔江大桥约6.6公里。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中当地人要搬迁吗?
据广西日报消息,11月15日,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已经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涉及搬迁移民14599人,共淹没耕地5.9万亩,工程总工期9年,二期围堰第5年11月底截流,之前必须完成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全部移民安置工作在第9年完成。移民安置工作时间紧迫,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面临诸多挑战。
会议要求,大藤峡水利枢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在实施过程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移民意愿,让移民自行选择;在搬迁安置过程,要尊重和照顾当地移民的生产、生活和风俗习惯,不搞简单化和清一色。要管好用好资金,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决不允许出现因移民安置资金不到位而导致移民安置工作滞后的现象,更不允许出现因移民补偿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库区社会不稳定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挪用补偿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审批制度,特别是相关县级水库移民管理局要严格按照计划和进度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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