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扶持资金属于民生资金吗
属于。
移民扶持资金,是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为移民基本生活保障、库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提质升级等提供有力支持,所以是属于民生资金。
民生资金指的是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关乎民生的资金,重点包括扶贫、救灾、低保、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资金,以及教育、医疗和其他涉农补贴等资金。
后扶直补资金是什么
这个表示移民后扶资金的是移民后扶资金移民后扶资金,与出国移民是没有关系移民后扶资金的 指的是移民后扶资金我国的各项移民工作(例如三峡库区移民)的后期扶持资金移民后扶资金,后扶资金全称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对因国家建设大中型水库而迁移的群众给予的资金补助政策。
移民后扶资金可以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吗
可以。在移民规定中了解到用户移民后扶资金是可以直接支付给房地产商,是没有限制的,移民是人口在空间位置上移动的一种特定类型,是自发形成或由政府组织大批居民迁往新地区永久定居的现象,移民分国内移民和国外移民两类。
后扶直补标准问题
、关于“逐步调整养老保障金和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标准”问题
(一)养老保障金标准问题。
2005年4月,根据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工作实际,为拓展移民安置渠道,减轻农村移民安置对土地资源的压力,解决移民群众长久生活保障,省政府以川府办发电〔2005〕26号印发了《关于印发瀑布沟水电站农村移民养老保障安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养老保障金标准为160元/人·月。
2008年,根据养老保障安置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和原省移民办共同印发了《关于我省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文件规定:养老保障金标准从2009年1月起每人每月从160元调整为190元,期限从搬迁之日起至死亡止。
2013年11月,省扶贫移民局、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养老保障安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扶贫移民发〔2013〕439号)。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起,全省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继续执行既定的移民养老保障安置政策,其使用范围、条件和管理方式不变,每人每月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由现行的190元提高到310元。通知还明确,移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机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
2023 年5月,省扶贫移民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川扶贫移民发〔2023 〕129号)明确:自2023 年1月起,全省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继续执行既定的移民养老保障安置政策,每人每月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由现行的310元提高到360元。
移民养老保障金动态调整机制在我市全面实施,已进行了两次动态调整,并稳步运行。
(二)后扶直发直补金标准问题。
按照国务院471号令明确的移民安置实行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相结合原则及《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规定,对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按照50元/人·月的标准即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进行扶持,扶持期限为20年。自2006年国家开展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以来,50元/月的后扶直发直补全国统一标准沿用至今。由于近年来物价及大众消费水平快速大幅上涨,50元/人·月的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直补金实际上已严重“缩水”,购买力严重下降,对移民的扶持和补助作用明显不足。
一直以来,我们就此事项通过中央、省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多种途径积极向上反映,建议建立移民后扶直补金标准调增机制,截至目前,还未取得工作进展,我们将继续努力,向上呼吁。
二、关于“按失地农民标准为无土安置移民购买养老保险”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文规定:“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文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移民安置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因此,农村移民养老保障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目前没有相关政策依据,尚不能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移民局、省人社厅也多次调研过将无土安置移民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范围,但由于牵涉面广、问题复杂至今没有成熟的办法和政策,也没有下文。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
三峡后扶资金要发多久
三峡后扶资金会一次性发放到位移民后扶资金,不会太久。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移民后扶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 〕103号)文件精神移民后扶资金,现下达2021年中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25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6902-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科目。有关县(市、区)要及时下达资金,落到建设项目,用于三峡移民群体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移民后扶资金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严禁与移民个人身份挂钩和直接或变相直补给个人。项目实施管理要参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做到按进度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移民款发放的时间
六月底
从2022年开始,移民补助实行每年一次发放,年初由乡镇街道核实后,在6月底前直接发放到移民账户
发放标准未变。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扶资金发放标准为600元/人.年,三峡城镇移民扶助资金发放金额为400元/人.年,这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
2.调整了年度发放时间。自移民后扶政策实施以来(2006年7月1日),秭归县移民后期扶持扶助资金一直实行跨年度发放,即上年度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今年根据省水利厅出台的《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 ]4号)规定,秭归县对发放时间作了调整,发放时间调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发放金额说明。本次对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核实发放了2023 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后扶资金300元,2023 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后扶资金600元。对三峡城镇移民核实发放了2023 年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扶助资金200元,2023 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扶助资金400元。最后以移民时间决定发放时间
联系我们请扫一扫上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