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去美国政治避难需要哪些条件?申请政治避难的弊端是什么?
一、申请政治庇护的条件
要成功地申请政治庇护,申请人应能证明:
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恐惧会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
2、所受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
所谓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争论的焦点。直至1987年最高法院才在INSVCARDOZA-FONSECA一案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即害怕会受到迫害的恐惧感具有合理性,申请人必须以具体的事实证实过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将来会受到迫害。
至于迫害,则是指迫害者为惩罚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而加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伤害,比如歧视、体罚、因非法离境而加诸的过分处罚,如政府未经司法程序即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财产则会构成因政见不同而进行的迫害。
应该注意的是,刑事处分不是迫害,骚扰本身也不构成迫害,短期的拘押也比不构成迫害,而屠杀、刑求、长期监禁以及奴役则为迫害,长期的不公平的对待也可构成迫害,经济上的剥夺虽也可构成迫害,但必须证实剥夺的过分与独特。
为了证明“合理的恐惧”,申请人应表明:
1、他具有某一信仰或特点会招致迫害者的惩罚;
2、迫害者了解或有可能了解他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
3、迫害者有加诸迫害的能力;
4、迫害者有加诸迫害的意愿。
一般说来,迫害者须是政府,或在迫害发生时政府袖手旁观或拒绝对受迫害者施以援手。
还应指出的是,要证实恐惧会受到迫害,必须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提出证据。从主观方面讲,申请人的心态的确真的害怕会受到迫害;从客观方面讲,申请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确会受到迫害,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某一国家的政府迫害横行,但申请人并不害怕会受到迫害,或者虽然申请人极其害怕会受到迫害,但所在国并不对其实施以任何迫害,申请人的政治庇护申请都不会得到批准。
最后,迫害必须基于上述的五种原因,即种族、宗教、国籍、某社会团体的成员或政见。
二、与政治庇护相关的其他事项
1、自行决定权
即使申请人能够证明本人受过迫害或将会受到迫害,申请也有可能被否决。这是因为移民局可以行使自行决定权。当然,移民局在行使自行决定权的时候,必须考虑正反两个方面的因素。最近的案例要求移民局必须掌握压倒性的事实,才能做出遣返申请人回国的决定。
然而,如果申请人试图以假护照或撕毁户打仗方式“闯关”,或以其他欺骗的方式扰乱难免审查的正常程序,移民局则可行使自行决定权否决申请人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以极其充分的事实证明其申请,才能使移民局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决定,这也就是为何非法入境者难以得到政治庇护的原因之一。
2、暂缓递解出境(WITHHOLDING OF DEPORTATION)
即使申请政治庇护被拒绝,申请人还可申请暂缓递解出境。由于暂缓递解出境不属自行决定权范畴之内,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必须批准。
所谓暂缓递解出境,需要申请人证明如果被递解回原住国,自由或生命会受到威胁。由于要求条件较政治庇护的审理条件较低,往往会在政治庇护被拒绝之后得到批准。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暂缓递解出境。
(1)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者不得同时申请暂缓递解出境,须在政治庇护被拒之后,才能提出暂缓递解出境。
(2)只有船员或偷乘人员(符合特定条件的〕才可直接向移民局直接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可以向移民法官提出暂缓递解出境的申请。
与政治庇护比较,暂缓递解出境的法律要求较低,如果符合条件,移民法官必须批准。同时,申请政治庇护要求申请人未在第三国有长期停留,而暂缓递解出境不在此限制之内。但应该注意的是,政治庇护一旦得到批准,一年之后申请人可得到绿卡,暂缓递解出境则无法申请绿卡。
3、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
(1)第三国长期停留
如果申请人在进入美国之前曾长期停留在另一个国家,则无法申请政治庇护(但可以申请暂缓递解出境)。长期停留的法律定义是获得长期居住权、公民权或自由出入权。考量的因素包括居住条件(住难民营不算长期停留),工作许可的范围,是否有权拥有土地等不动产,是否拥有该国公民所拥有的权利等。
(2)对他人进行过迫害
迫害过别人的人无法申请政治庇护或暂缓递解出境,即使并非出自个人的意愿或被迫对他人加以迫害也会造成无法提出申请,当然,如果在威逼之下才出迫害之事,则另当别论。
(3)刑事处分
如果申请人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即非政治犯),无论是在美国之内或境外,都无法提出申请。
政治避难移民怎么申请? 需要什么材料? 详细点!
在 1981 年,透过难民法,庇謢和/或难民身份将发给任何外国人在其本国以外的国家中 (或已经在美国内),而此人由于种族, 宗教, 国籍, 社会团体成员资格,或政治意见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会被迫害的根据的害怕,使其不能或不愿回到自己的国家。
难民和政治庇护之间的差别: 两者皆属同一范畴下。最重要的差别是难民的申请一定在申请人的国外,而政治庇护则可在美国申请。
谁可以申请?
你申请政治庇护一定要以在你国内中,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成员资格,或政治意见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会被迫害的根据的害怕的经验。
如果你已在美国之内,你必须在一年之内申请政治庇护,除非你能够证明特别原因,使你无法在一年内申请。否则,你可以在进入美国时申请。
即使你非法居留美国, 你也可以申请政治庇护。
如果你参与迫害其他人或在第三国已有 "安定地定居",你也许不被允许以政治庇护合法入境。"安定地定居"意味着你获得了除了你国家或美国以外一个国家的永久住处。
如果你合乎条件,除非 USCIS 证明你国内条件已有充分地有提升,你以政治庇护的申请将被批准。
政治庇护允许你在美国有临时的拘留和工作。寻求一个政治庇护可以为他或她的配偶和孩子寻求相关的身份。
以政治庇护获得批准的人数上,并没有定额极限,然而,在以此身份而获得永久住留的人数上,每年有 10,000 的上限。
如何申请?
在政治庇护申请过程中的 2 个一般步骤。.
第一步涉及把你的申请 (表格I - 589 和证明文件) 和接见并面试 USCIS 的区域服务中心。如果批准申请,你能够合法在美国一年和工作。如果拒绝, 你可以要求重新考虑你的案子。如果仍然拒绝, 你可以进入申诉过程。
如果被批准,一年以后你可以申请为永久居留。你提交表格 I - 485 和证明文件向 USCIS 申请及另一个面试。
转。
政治避难移民美国?
前提是你得先到美国,然后申请正治避难,快的话两三年,慢的话五年十年都申请不到,不是所有申请都可以成功,在那边警察不会随便查你的证件的。
申请美国政治庇护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政治庇护条件:
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害怕会受到迫害,也就是所谓的WELL-FOUNDEDFEAR。
2、申请人所受到的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政见或隶属某个社会团。
3、要证实恐惧会受到迫害,必须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提出证据。从主观方面来讲,申请人要证明自己的心态确实害怕会受到迫害;从客观方面来讲,申请人须显示生活中的确会受到迫害。
申请政治庇护程序:
1、首先要用合法的方式成功入境美国,办好签证,最简单的旅游签,或者找个学校挂靠办学生签也不难。
2、落地之后向当地移民局提出庇护申请即可,不管签证类型或者有效期是多久,只要开始申请就可以无限期延长了,没有特殊情况的话要在落地一年内开始申请。
3、一段时间之后移民局会叫你去打指纹,然后安排面谈。面谈大概持续3小时(有翻译),如果面谈通过,就可以直接获得绿卡。
4、面谈不通过的话档案就会转入移民法庭,美国和中国打官司的流程类似,也是有初审、上诉、终审这些流程,每个阶段大概要出3次庭,每次出庭的间隔大概接近一年,绿卡在庭审的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获批,也有可能运气不好,最后没通过,可能就会被递解出境。
扩展资料
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避难者。庇护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相联系,但庇护的对象超出通常意义的政治犯,而且庇护不仅是不引渡,还包括不予驱逐和准其在境内安居。
通常国家只应根据属地优越权在本国领土内行使庇护的权利,驻外使馆和在外国港口的军舰和商船不得用来作为任何罪犯的庇护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庇护
关于在美国利用政治避难移民,专家进,急急急!
你政治避难移民美国的这个问题真2政治避难移民美国,
美国现在对庇护,特别是对于那些持旅游签证入美寻求庇护的遣返率在75%以上,基本可以说,如果你是旅游签,但提出政治 庇护,75%的是直接遣返。
所谓的女方提出政治庇护成功几率高的原因,是05年前,中国几乎所有的夫妻在美难民申请,都是以计划 XX为借口提出的,说是怕被在国内强制堕XXX。但是12年以后,美国移民局早就受够了你们的伎俩。
基本上如果没有随行子女,(也就是申请人未育的)遣返率100%,有过一胎的遣返率以计划XX为藉口的也高达77%(美国移民局数据)
基本上你要玩女的计划XX这招,在美国现在是吃不开了,你如果不是政军警(在公务级别最少处级-或上尉以上),要想走政治庇护的路了。10个8-9个熬个1-2年死命靠律师拼着,花了钱最后还是给签返,这是最好的结果了。
你国内混不下去了,死命想留美的,就只有一招。在美国黑下来,黑个几年,工作个几年(最少5年以上),等美国大赦,等大赦的时候,找律师,凭借在 美的交税记录,去申请大赦转正,但一半这机会在现行政治环境下很远久,等个10年都市有可能的。
至于你的问题政治避难移民美国我可以告述你;
1政治避难移民美国:在MARYLAND,我亲眼看到的CASE,脱团申请政庇护,是直接遣返,有的运气好了,黑个一年打律师官司排期,我见过有2年的,现在还在和移民局纠缠,而且情况很不好。
:2:申请成功的话,自然会有编号(但前题你能成功)
3:一方回国,申请另一方赴美,没看懂你的意思,如果你以计划XX为借口庇护,如果有可能成功,必定是2个人同时成功,不存
在一个人成功,一个人走。。。如果是其中一方因为某种别的原因拿了临绿,另一方就是走标准的团员探亲流程,也就是最少她他在2-5年后才有资格审请伴侣,
按2013年的情况,夫妻排对,排个2-5年很正常,就是说花个4-10年很正常。另外你是政治庇护签证,就是说明你在所在国有无法生存下去的ZF和社会
压力才来美的。你如果在拿绿卡回国,就说明你申请庇护的理由是伪造和不存在的(因为你可以自由安全的回到母国),移民局会直接吊销你绿卡,审判后遣返。一
般拿政庇护的不呆个5-6年,或更久拿公民,就别想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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